馆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75页(186字)

宋承唐制,设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皆寓崇文院。

太宗端拱元年(988)在院中别设秘阁,置直秘阁、直馆、直院、校理、校勘等员,负责三馆图籍整理,是为馆职。神宗元丰以前,凡状元、制科一任还,经考试入选,称为入馆。元丰后,崇文院并于秘书监,馆职多废。后得恢复,徽宗崇宁以后,馆职多滥。

元代不设。明清称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为馆职。

上一篇:元帅 下一篇:安抚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