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93页(214字)

北齐法律的总称。

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律于武成帝河清三年(564)由封述等受命制成。十二篇,其篇目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凡九百四十九条。以北魏律为本,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首立“重罪十条”,开后世“十恶”之先河。隋开皇律即以北齐律为蓝本。

至宋时已佚。北齐另有《令》五十卷、《权令》二卷,两令并行。格为《别条权格》,与律、令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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