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62页(216字)

亦称引地、引界、销岸。

古代指定的引盐行销地区。五代后周显德元年(954),分末盐(海盐)销地和颗盐(池盐)销地,为最早行盐地界划分。

北宋时,规定不同产区之盐有一定行销区。商人买盐引后,只能在指定州、军内销售。

元时,称按引运盐区为行盐地。入明,始有引界、引岸之称。

万历四十五年(1617),行*纲法,商人得专引岸之利。认引地承为世业,称引窝,可出租或转售。

出售凭单称窝单,代价称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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