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91页(247字)

汉书》以下纪传体史书中记载典章制度、社会经济、天文地理、风俗民情、文化艺术等内容的专章。

《汉书》仿《史记》体例,然改书为志,增加刑法、五行艺、文等门类,作有十志。此后正史皆沿称志,名目、内容不断增多。如《后汉书》增百官志、舆服志:《宋书》增符瑞志;《魏书》增释老志;《旧唐书》增仪卫志、选举志,《新唐书》增兵志;《辽史》增营卫志;至《明史》已有十五志;《清史稿》删仪卫志,增交通志、邦交志,计有十六志。志可补编年记事之缺,保存大量珍贵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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