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14页(1638字)

【生卒】:1864—1920

【介绍】:

德国社会学家,史学家和经济学家。

出生于德国图林根的埃尔富特市。曾就学于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

1893年起先后在柏林大学、弗赖堡大学、海德堡大学、维也纳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任教。

1910年与几位学者共创德国社会学会,任该会秘书长多年。

韦伯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民族主义者积极为普鲁士帝国效力,这是他一生中不光彩的一页。1920年因误诊死于肺炎。主要着作有:《社会科学方法论》(1904)、《基督教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1905)、《经济与社会》(1922)、《中国宗教》(1915)、《印度宗教》(1917)、《古代犹太教》(1919)、《古代文明衰退之社会原因》(1896)。韦伯通过对德国历史主义传统的继承,提出了以“理解”方法为主的理解社会学理论。

他认为社会学是解释人的社会行为的理论,自然科学研究的是物,其方法不适合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人的行为是有目的、有意义的,不理解目的和意义就不能解释人的行为。社会学应通过揭示人的目的、意义与价值去解释人的行为。但这并非要研究者对这种行为作出价值评定,否则就会失去科学性。

韦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理想型”(Ideal Type)的社会分析手段。理想型是研究者为实现自身的认识目的而设计创立的;它将研究对象划入研究者需要的各种理想型。这样,研究者实际上将自己作为社会历史的一部分,他研究其课题时就是研究自己,这种主客体关系的内在融合,就是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理解方法。据此方法,他把社会行为归结为四种最基本的理想型。

(1)目标合理型,即行为的目的和手段都是出于理性的选择,如工程师造桥。(2)价值合理型,即以价值观念而非现实利益作为目标的活动,如宗教中为得救而奉行的苦行、朝圣、施舍等。

(3)激情型即仅通过情感而作出的行为。(4)传统型,即人的活动方式按传统惯例进行。

韦伯认为东方人和中世纪的西方人属于后三种类型,现代西方人则属于第一种类型。他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因而合理化趋向是人之本性,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使这种合理化趋向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为证明这一点,他从政治、经济和精神方面去展开研究。

韦伯把政治制度分为神权的统治、传统的统治和合理的统治三种类型。历史的发展就是这三种制度的发展过程。

合理的统治是以社会秩序为基础的权力统治,它体现为现代资本主义的官僚制度形式,它具有最高程度的效率,保证了人类经济的合理化活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就在于收支的精明计算性,这种经济体制因而能以最高效率将自然和社会力量组织起来从事生产。

韦伯认为,政治和经济的合理化的形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社会精神的特性之中,特别是宗教和伦理观念的影响。他指出,资本主义的精神实质是合理主义,这种合理主义又是以天职观念为前提的,天职观念就是人们将自身的活动当作一种终身使命来看待,建立一种责任感,促使人们不断去实现合理化活动。

资本主义精神的形成首先存在于近代宗教观念的变动中,存在于新教伦理中。新教的天职观念和其精神培养出大批尽职的、节制勤奋的资本主义企业家和官僚,也为之准备了具有同样素质的工人,使资本主义生活的全面合理化得以发展。

但这种合理化是以社会关系的非人格化为基础而发展的,因而人的个性将被扼杀,未来社会将是排斥人格的理性主宰一切,社会成为个性的“牢笼”。

韦伯对资本主义社会有“独到”的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某种特征,分析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的相互适应关系。但他宣扬价值观对经济行为的决定作用,显然是倒果为因。他把社会历史的发展看作是人的理性本性的实现,并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是这种合理化的实现,这是一种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历史观,为资本主义的存在作了论证。他虽然看到这种合理化的弊病,却找不到克服这种弊病的出路,从而陷入悲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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