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25页(640字)

广义指统一的客观物质世界。

包括社会和人在内,与宇宙、物质世界是同义的。自然界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客观存在着,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自然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按照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发展着。

自然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但其中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有限的,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狭义指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

它是各种物质系统的总和,通常分为生命系统与非生命系统。自然界从受人类活动的影响来看,可分为:未被人们认识的自然界;有所认识的自然界即人迹未到过但通过科学和实践间接认识的自然界;人迹所到但未经人类开发过的自然界;人化自然界即人类活动改造过的自然界。我国学术界通常把上述前三种自然界统称为自在自然,后一种自然界称为人化自然。自然界从对人类生存活动的意义来看,可分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能够为人们加以利用的自然物和自然力,它表现为天然存在的使用价值。自然环境指一定主体之外,直接或间接影响这一主体的自然物和自然力所构成的空间场所。

由于主体的范围不同,自然环境有广狭之分。广义是指个人或部分人之外的自然力和自然物,包括其他一切人。狭义指人类社会之外的与人类社会直接有关的空间场所。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永恒前提,保护自然界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破坏自然界就是破坏、危害人类自身。

人类应该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认识和改造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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