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分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26页(1262字)

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社会活动形式。

所谓固定的专业划分,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长期从事社会总劳动中的一种劳动或一件复杂工作中的一部分工作,而不是轮流从事各种劳动和各种工作。因此,应当把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这种具有固定专业划分的分工,同日常生活中的临时性分工区别开来。

所谓临时性分工,是指完成一件复杂劳动或工作时,许多人同时做各种事情,但不是有固定专业划分的性质,而是可以轮流从事各项劳动和工作。

自发分工具有自发性和强迫性。这是与劳动划分的固定化紧密相联的。所谓自发性和强迫性,是说人们不是自愿地而是被迫地服从固定的专长划分。自发分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劳动者分工,即社会总劳动分解为不同的部分,这是分工的客体方面;其二是劳动者分工,即总体劳动者分解为不同的部分,长期地、稳定地固定在不同的劳动活动中,这是分工的主体方面。自发分工就是劳动分工和劳动者分工、分工的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的统一。

人的劳动的固定的专业划分,是通过这两个方面的结合表现出来的。所谓人们被迫地服从劳动的固定专业划分,实际上是劳动者对于劳动的屈从,主体对于客体的屈从,人对于物的屈从。克思、恩格斯指出:“当分工一出现之后,每个人就有了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7页)。

自发分工具有复杂的结构,形成庞大的分工体系。

自发分工包括自然经济分工、简单商品经济分工和资本主义分工三种历史形态。资本主义分工是自发分工的最完备的形态,它高于以前各个社会形态的分工,并把以前各个社会形态的分工包括在自身之中。解剖资本主义分工体系,有利于了解以前各种社会形态的分工。

资本主义分工按其结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社会劳动整体的分工结构,即社会基本分工。

其内容是把社会劳动整体分解为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把全体劳动者分解为物质生产劳动者的精神生产劳动者。

(2)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各自的内部结构。

可以各分为三种:a.一般分工,指各种生产领域的划分;b.特殊分工,指各个生产领域中生产部门的划分;c.个别分工,指生产部门内部和各个单位内部的分工。

(3)社会劳动的纵向结构分工,包括劳动部门和管理部门、劳动者和管理者的分工。

自发分工是在原始社会后期,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通过三次社会大分工逐渐形成的,它存在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中。

资本主义社会提供了消灭自发分工的物质条件,它将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分工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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