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33页(1046字)

资本主义国家通过高价收买或其他补偿损失的方式,把某些私人企业收归国有,使生产资料由个别资本家所有制转变为资产阶级国家所有制。

资本主义国有化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产物。早在资本主义初期,为适应兴建巨大企业和巨型建设工程、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国家开始干预经济生活,国有企业就已在当时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国有化趋势随之增长,并且成了它的重要内容。

国家通过接管先前的国有财产和敌国资产,用高价收购或其他补偿损失的办法,把某些私人企业收归国有,直接投资建立企业等方式,使作为总垄断资本家的国家成为生产资料的直接所有者。

这种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企业,在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中,同私人垄断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结合在一起,成为战后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特点。

企业国有化是垄断资产阶级为了巩固垄断统治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采取的一种经济政策。

它所实现的生产资料由个别资本家所有转变为资产阶级国家所有,并未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性质,只是使垄断资产阶级最大限度地支配社会资本和对劳动人民的剥削活动改变了形式。它的活动主要是促进私人垄断资本的运动,保证私人垄断资本获得高额利润。当某些私营大企业出现生产技术滞后的现象,陷入严重亏损的时候,国家用高价将其收归国有,利用政府投资来进行固定资本更新和扩大生产,并由政府补贴,以低廉价格供应垄断企业的需要;而当某些企业经过重新装备变为有利可图时,又实行非国有化或部分私有化,重新转移到垄断组织手,或把部分股票出售给垄断组织。这种国有化和私有化的转换,实质上就是“利润私有化”、“亏损国家化”。可见,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国家干预和扶植私营企业的国有化政策,不过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部门结构与地区结构的改造,为私人垄断资本的再生产创造条件。

国有化企业是比私人垄断企业更高、更集中的资本社会化形式,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在更大范围内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它的出现和发展又表明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已经过时,这对资本主义制度又构成了一种很大的威胁。

因而,垄断资产阶级在进行国有化的同时,又力图限制国营垄断企业的发展,并在条件有利时实行“非国有化”,即将国营企业重新改为私营企业。

上一篇:多元决定论 下一篇:企业私有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