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利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56页(1037字)

通常是指阶级的经济利益。

按照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人们从事生产,直接就是为了经济利益;人们进行阶级斗争,最终也是为了经济利益。

所以,任何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都是在阶级之间经济利益冲突的基础上发生的,并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利益进行的。奴隶主和奴隶、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工人都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

历史上的一切剥削阶级,为了掩盖自己的阶级利益,都惯于用仁义道德的虚伪的面貌,来欺骗人民群众,使其放弃争取、捍卫自身经济利益的斗争。马克思主义彻底揭露和批判了剥削者宣传这些观点的虚伪性、欺骗性,科学地阐明了无产阶级为争取阶级利益的重要作用。

马克思说:“引起伟大历史变迁的行动”的“动因”或“动力的动力”,不是别的,正是这些人民群众,这些民族以及这些阶级的“经济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4、245、246、页。

)无产阶级的经济地位,决定了它不仅要为本阶级的经济利益而斗争,而且为绝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而斗争,只有解放全人类,无产阶级才能获得解放。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申明:“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2页)。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人和人的阶级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

如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这种阶级利益一致的基础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以社会主义劳动为源泉,反映联合劳动者之间平等、协作和互利关系的经济利益。虽然,它们被此的利益也会因能力、贡献、行业及其它方面的不同,而呈现出某些差别。但是,这种阶级利益上的差别,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力,改革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等自我调节措施加以协调和解决。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是把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兼顾三者的实现和发展。

如果三者之间发生不协调的情况,必须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体现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必须放在优先地位。

总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扬革命热情是重要的,但不能单纯依靠革命热情,还必须依靠人们对经济利益(包括个人利益)或阶级利益的关心,才能推动社会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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