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56页(9781字)

对立阶级之间的相互冲突和斗争。

阶级利益不可调和的表现。

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思想来源及其新贡献。

发现社会中有阶级存在和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是在马克思以前一些资产阶级的社会学者的论述中就开始的。但是,由于他们的学说都是建立在历史唯心主义的基础上的,因而不能够建立科学的阶级斗争理论。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经济形态中,社会的阶级划分,被宗教性质和宗法性质的阶层及等级的外衣所掩盖着,这就妨碍了对阶级的阶级斗争的理解。统治阶级的思想家们力图证明现有社会制度的自然性和永恒性,阻挠了对阶级、阶级斗争进行科学分析。

在古代社会,人们看到社会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构成各种不同社会地位阶梯。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的欧洲有封建领主、陪臣、行会师傅、帮工、农奴,在古代中国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等独特阶梯。

但是人们不能科学解释这些不平等的原因。而力图用自然命运神感“天命”等来说明社会的等级现象。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除奴隶外,把自由民分为哲学家、武士、农夫或工匠等不同等级,认为他们是在自然基础上的分工。“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在自己的本性上有不同,并委派去完成一定的工作”。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也认为,“奴隶制是自然的,一些人就其本性而言是自由民,另一些人就其本性而言是奴隶,这是有益的,公正的”。在欧洲的中世纪和我国的古代社会,等级则被说成是神或“天命”所确立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到了资产阶级时代,阶级对立简单化了。

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阵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为阶级、阶级斗争的发现提供了条件。

较早提出阶级、阶级斗争概念的是在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当时,资产阶级的一些哲学家和政论家就把封建贵族、僧侣、银行家等等归入富人阶级的行列,农民列入另一个阶级,资产阶级革命家马拉认为革命就是阶级斗争的表现。

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曾经根据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从经济上对阶级作过分析。

为法国古典政治经家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弗朗斯瓦、魁索,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都从不同角度论证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资本家、地主三大阶级在利益上的对立,但是由于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他们不能揭示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法国七月王朝时期的史学家梯叶里、基佐、米湟等人,也都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论述过阶级斗争,把阶级斗争理解为资产阶级革命的钥题。但是,所有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和历史学家的阶级斗争学说,既没有成为科学,也不彻底,他们虽然看到了阶级同经济利益,财产关系之间的联系,但是,他们不懂得进一步揭示经济利益、财产关系形成的根源。

他们虽然热情讴歌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贵族的阶级斗争,可是他们不愿承认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并视之为灾难、耻辱、痛苦。

与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不同,空想社会主义者企图证明建立在人剥削人的基础上社会是不合理的,是一定要灭亡的。如16世纪的闵采尔,18世纪的巴贝夫等,都提出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差别的要求。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传立叶,也曾讲到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斗争,并用这些阶级之间的斗争去解释法国革命的进程和结局,认为资产阶级制度是罪恶的,一部分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另一部分的痛苦之上的。

但是,他们都不是把社会主义的实现看作是阶级斗争合乎规律的发展结果,他们不了解无产阶级特殊的历史作用,而主张阶级调和,在他们设想的未来社会里,仍保留着私有制和阶级。

真正科学的阶级斗争理论是马克思建立起来的。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先前思想家的丰富成果,完成了阶级斗争理论的革命变革,作出了伟大的贡献。马克思的新贡献是证明了下列几点:“①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②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③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333页)。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有阶级、就有阶级斗争,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始终是互相对立的阶级,构成各个社会形态中的基本阶级。全部以往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斗争不仅是阶级社会中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意思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且它对于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阶级斗争是推动有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看来,矛盾的斗争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当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成了束缚生产力的桎梏时,这就必须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实现了这一变革,解放生产力,就大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而在阶级社会,这种变革,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得到实现。这是因为,阶级社会的基本矛盾,只是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

腐朽的反动的剥削统治阶级,决不会自行灭亡,相反地却竭力利用旧的上层建筑,特别是国家政权,来巩固旧的生产关系,维护其阶级利益,力图阻挠历史的车轮前进;而被剥削、被统治的阶级、新兴的革命阶级,则是代表新的不可战胜的社会力量,它们总是要起来摧毁旧的上层建筑,变革旧的生产关系,推翻腐朽阶级的反动统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从而使社会形态发生量的变化和质的飞跃。

主张阶级斗争还是主张“阶级调和阶级合作”,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形形色色的新老右倾机会主义者的根本分歧之一。

右倾机会主义者或修正主义者、社会改良主义者把革命的阶级斗争硬说成是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不必要的”冲突,是什么社会的“灾难”和“病态”,只会把社会拉向后退。而鼓吹“阶级调和”、“阶级合作”就可以促进人类“进步”,宣扬“资本主义和平进入社会主义”、鼓吹全人类利益高于阶级利益,兜售什么“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这是十分荒谬的,历史的实践,已经无情地宣告这些谬论的破产。

现代资产阶级的御用学者,利用工人阶级在垄断资本主义统治下生活得到某些暂时的相对的改善的事实,根本抹煞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两大对抗阶级的对立和斗争,硬说什么“无产阶级一体化于资本主义制度,诬蔑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已经“过时”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其目的是为了磨灭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反对无产阶级革命,以维护现代资本主义的统治。近年来,由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严重泛滥,在国内也有些理论“权威”,竟公然否定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宣称:“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人类社会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的传统说法应该批判。硬说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动力的观点,不是马克思思想生产的观点,只是出自斯大林《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其根本错误在于把阶级斗争看成一切历史的唯一内容。而事实上阶级斗争只是人类历史中“一时存在的现象”等等。见《未完稿》1989年第3期)事实上,正是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并没有把阶级斗争看成一切历史的唯一内容,还有人说:“阶级社会的历史,不仅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同时也是阶级调和的历史。”(《东北师大学报》,1988年第2期)。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阶级之间的斗争是绝对的,调和是相对的,对抗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归根到底是要通过阶级斗争来解决的,这种混淆斗争的绝对性和调和的相对性的观点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从他们的理论研究全部历史中得出科学的结论:阶级斗争是无产阶级解放的必由之路。他们同一切否认阶级斗争的机会主义者作不调和的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在给奥·倍倍尔等人的通告信中,写道:“将近四十年来,我们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重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一道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74页)。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学说的伟大革命意义,不仅在于发现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一历史发展规律,也不仅在于发现了资本主义一定灭亡,社会主义一定胜利的历史必然性,更重要的还在于发现了实现这种客观必然性的物质力量,这就是担负着改造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历史使命的无产阶级。

列宁指出:“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的一点,就是阐明了无产阶级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创造者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作用(列宁全集》第18卷,第581页)而无产阶级必须自觉地进行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方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人类历史最后一次阶级斗争。

这一斗争从无产阶级开始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了。最初是个别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工厂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地方的某一劳动部门的工人,同直接剥削他们的个别资产者作斗争,他们不仅攻击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而且还攻击生产工具本身;他们毁坏那些来竞争的外国商品,捣毁机器,烧毁工厂,力图维护已失去的中世纪工人的地位。

那时,无产阶级还只是“自在”的阶级,所进行的斗争是自发性的,还没有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自从有了马克思主义,有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的领导,这才使无产阶级由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由自发的斗争发展成自觉地为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历史任务而斗争。

因为工人运动的本身,不能自发地产生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无产阶级单靠自己的力量,至多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即认识到必须组织工会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而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是由无产阶级的理论家马克思、恩格斯在工人运动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先前思想家的成果,加以科学地总结和概括而创造出来的。

科学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相结合,诞生了无产阶级的政党。无产阶级只有在自己真正革命的政党——共产党的领导和教育下,掌握了马克思的思想武器,才能认识和掌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

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共产党的领导,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在无产阶级的自觉的阶级斗争中,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政党共产党正确运用和结合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基本形式包括: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思想、理论斗争,其中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一切机会主义者阉割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重要手法之一,就是企图把阶级斗争局限于为日常的眼前的局部的经济利益的斗争,说什么工人运动的座右铭是“为改善经济状况而斗争”等等。

马克思主义者从不否认经济斗争的重要性,认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从经济斗争开始的。这是无产阶级为了保卫日常利益、提高工资、缩短工时、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等等,通过这一斗争无产阶级可以从中受到锻炼,但是无产阶级单靠这斗争是不行的。

因为这种斗争不能使无产阶级从根本上摆脱经济被剥削和政治上被压迫、被统治的地位。而不从政治上根本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无产阶级就不能得到彻底解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自然就无法实现。

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这就是说,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虽然表现于多种多样和内容丰富的形式,但它必然要成为以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无产阶级专政”)为目标的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应从属于政治斗争并最终要发展为政治斗争,经济斗争离开政治斗争,就会产生工联主义的危险倾向。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主要具有决定意义的最高斗争形式。列宁指出:“从经济利益有决定作用的原理中,决不应作出经济斗争(即工会的斗争)有首要意义的结论,因为一般说来,最重要的有决定意义的结论的阶级利益只能用根本的政治改革来满足;例如,无产阶级的基本经济利益只能经过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来满足。”(《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5卷第44-45页)在政治斗争中,又以武装斗争为最高的、最尖锐的形式,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经验证明,反动统治阶级总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它总是要凭借国家政权这一暴力机关,镇压革命以维护自己的反对统治。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就是无产阶级经过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当然,在革命有和平发展的可能条件下,无产阶级也不拒绝采用和平过渡的方针;反之,在剥削阶级对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使用暴力的条件下,就必须考虑另一种可能,即非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

这样,阶级斗争的激烈程度和所采取的形式,与其说决定了无产阶级,不如说是决定于反动集团对于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抵抗到什么程度,决定于在争权取社会主义斗争的这一或那一阶级上这些集团是不是采用暴力。

在每一个国家里,哪一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具有现实可能性,决定于具体的历史的条件。

在中国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是有最丰富的武装斗争的经验。中国革命的特点之一,也是优点之一,就是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反革命。没有革命的武装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革命的武装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

在1989年春夏之交平息反革命暴乱中,我们的人民军队又经受了一次严峻的政治考验。说明在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捍卫党和社会主义中国的钢铁长城。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除了经济斗争、武装斗争以外,还必须进行思想、理论斗争、一定的思想,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但它一旦产生以后,又对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在一定条件,可以起决定性的反作用。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必然要反映在政治、法律观点和文艺、道德、宗教、哲学等意识形态上的斗争。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它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统治,利用它的一切宣传工具来宣扬资产阶级腐朽的意识形态,收卖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腐蚀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攻击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为了自己的革命事业,必然要从无产阶级和被压迫人民的利益出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在动员、组织群众行动起来战胜资产阶级和机会主义者。

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行动。

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指南产生的。它一经产生之后,就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表现出巨大的动员和组织作用。成为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取解放、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这一伟大目标的指路明灯。马克思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理论,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

阶级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理论斗争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渗透、不可分割的。因此,无产阶级政党的任务,就必须根据阶级发展的客观形势,以政治斗争作为中心任务,巧妙地和经济斗争,思想、理论斗争结合起来,直到夺取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以新的形式新的武器继续进行阶级斗争。

无产阶级为了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和抵抗外来的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对派的侵略和斗争,是为了反对旧社会的敌对势力及其旧的政治、思想传统而进行的斗争。流血的与不流血的,强力的与和平的,军事的与经济的,教育和与行政的斗争。列宁指出:在以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7卷第263页)在过渡时期中,始终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之间的斗争。并成为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

从过渡时期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还有没有经济斗争,这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着作中,没有展开论述过。

斯大林根据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在1936年的苏联宪法中宣布剥削阶级已经消灭,未提到剥削阶级的残余和阶级斗争是否存在,但是到了1937年,曾说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1939年在联共(布)十八大政治报告中宣布国内剥削阶级残余已彻底消灭。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实践经验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一历史文献中,明确提出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革命时期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之间的阶级斗争,还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只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谁战胜谁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在政治思想战线上的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毛泽东同志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阶级斗争既表现为敌我之间的矛盾,也表现为人民内部的矛盾,表现为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因此,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

要用专政的方法对待国内外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反动阶级和反动派,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属于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是毛泽东同志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创造性的划时代发展和贡献。是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历史意义。

后来由于种种复杂的社会政治原因,提出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仍然要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是导致后来“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的理论根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坚决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即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这是30多年来我国阶级斗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的总结,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的基本论断。

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重大发展。但是,在1989年发生的政治风波以前的一段时期内,由于党的个别领导人淡化以至无视社会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阶级斗争,消极对待四项基本原则,纵容和支持资产阶级自由化,以至导致1989年的政治动乱,教训是深刻的。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对立,斗争的核心依然是政权问题。这种斗争同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们之间的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斗争密切联系、相互交织。

”这是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它的特殊性一方面表现在它是历史上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在我国大陆上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之后,还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同时由于国际和国内的经济政治思想等条件,还不断产生经济上的新剥削分子和政治、思想上的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

由于国际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两种思想体系之间的对立和斗争的长期存在。

特别是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斗争的长期存在,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长期存在的国际条件。以我国海外的情况来说,我们祖国的统一大业还没有最后完成,我们党对港、台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但是一些反动敌对势力必然要对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这是我国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不可忽视的条件。

从我国大陆上说,虽然旧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剥削阶级不但没有彻底消灭,不但还不断产生新剥削阶级分子及其政治思想上的代表人物,而且,在现阶段也还没有具备“使资产阶级即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防止和平演变。如果我们放弃了对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不能排除发生和平演变,导致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可能性。

我们绝不可麻痹大意、放松警惕,东欧的逆转和苏联的解体其原因很复杂。但从理论上最根本的就是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为标榜的右倾机会主义,背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的恶果。

这一教训是极其沉痛的。

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的斗争形式,仍然表现在政治、经济、思想理论三个方面。

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对立和斗争,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潮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斗争,首先表现在意识形态方面。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和民主社会主义者,他们的共同目的特点是攻击和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搞思想多元化。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发展,并没有停留在或局限在意识形态领域,而逐步扩展到政治领域。形成激烈的政治斗争其实质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推翻共产党领导,搞西方的多党制、议会制,然后在经济上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搞私有化,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的全面复辟。

所以,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在一定条件下,可能采取急风暴雨式的形式,激化到暴力冲突的程度,并可能发展为全局性问题,转化为社会的主要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既表现为敌我矛盾,也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而且也必然要反映到党内来。毛泽东同志指出:“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这个论断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是适用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社会主义时期,把党内所有的不同意见都看成是阶级斗争的反映是不正确的,但是,不承认党内还有阶级斗争的反映也是不合乎实际的。从1979年理论务虚会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几次大的斗争,都是发生在社会上,又在党内有深刻地反映,这两方面互相配合和呼应,而且,问题主要出在党内,特别是出在党内有影响的一些“权威”以至党的领导干部。据有关部门统计,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仅就首都的理论界、新闻界、党政机关参与动乱的50名“精英”人物中,就有不少是共产党员,阶级斗争即表现为,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搞自由化的斗争,也表现为腐败变质和反腐败变质的斗争。

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的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使我们党真正成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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