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划分的标准
书籍:社会历史观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98页(511字)
以占主导地位的一定性质的生产关系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尺度。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生产力对社会性质或社会形态的决定作用,要通过生产关系这个中介。
由于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或经济结构性质不同,特别是所有制形式的不同,而使人类社会区分为不同的社会形态。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其中经济基础是第一性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
经济基础作为某一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是这一社会的基本骨架。正是根据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同质的规定,把人类社会依次分为五种基本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这一标准不仅适合于不同质的社会形态的划分,也适用于同一社会形态发展的不同阶段的划分。当某一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部分质变时,同一社会形态便区分出不同的发展阶段,如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部分质变使资本主义社会区分为自由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两个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发展中的部分质变,使社会主义区分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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