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46页(505字)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P.H.D霍尔巴赫重要哲学着作之一。

原书副标题是《道德学与政治学的自然原则》。分三部,1773年出版。

在这部着作中,霍尔巴赫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伦理学和政治社会历史观。他的伦理学观点是:人从本性上说既不善也不恶,人天生具有追求幸福,规避痛苦的本能,这种本能如果受到好的环境熏陶,便能成为德行,反之则成为恶习。

他认为:“社会对于人的幸福是有益的和必需的”(《十八世纪法国哲学》650页商务印书版1963年版)。人们为了追求物质生活,组成社会,发展科学技术。据此,他不赞成卢梭“返回自然”的观点。社会发展是人类历史的前进而不是倒退。

是越来越使人们幸福而不是相反。他猛烈抨击专制统治,认为专制制度在本质上是违反人的本性和整个社会目的的。

它使物质生产停滞不前,民族毫无生气,使人民的思想僵化,自由观念泯灭。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他认为是君主权力过份。

君主必须受法律限制,人民必须从君主手中收回一部分权力。他强调英雄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霍尔巴赫没有在社会领域贯彻唯物主义,而是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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