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思想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53页(1077字)

欧洲近代思想史上反对宗教蒙昧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潮。

广义上指16世纪末至19世纪初在欧洲各国先后兴起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运动,狭义上特指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启蒙思想集中体现在欧洲近代哲学之中,它的主要仪表是英国的F·培根、T·霍布斯、J·洛克,法国的R·笛卡尔,特别是伏尔泰、孟德斯鸠、J-J·卢梭、百科全书派哲学家,以及德国的G·W·莱布尼费、C·沃尔夫和I·康德等。

启蒙思想的主导精神是理性和自由。

它把宗教迷信、封建专制和蒙昧落后看作思想禁锢、政治腐败、社会落后和民众愚昧的根本原因,它以教育大众、传播知识、启迪理性、解放思想为使命。为此,启蒙思想家们提倡理性和科学,以理性为最高的权威和衡量一切的标准,力图通过科学的进步和思想的解放摆脱对人的内外限制,进而实现社会的进步和人的自由。

启蒙思想家们以理性和科学为主旨,主张在一切领域包括人类社会贯彻科学的精神和方法。针对不合理的封建专制制度,他们考察并分析了这一制度不合理的根源以及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存在的根据。启蒙时代社会历史观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法理论和社会契约论。

一般说来,它认为人们的一切社会关系、规则或法律皆根源于人之自然本性的“自然法”,它是人的自然权利,简言之,就是自保自利。

在社会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由于利益必然发生矛盾和冲突。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人们便缔结“契约”,制定法律,把自己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一个公共权利机构,以换取对个人权利的保障。于是,国家和法律就产生了。

因此,建立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维护人的自然权利,与此相悖的社会制度是不合理的。尽管启蒙思想家们的政治要求和理论倾向不尽相同,但是他们在根本精神上是一致的,即变革不合理的封建制度,提倡自由、平等、民主和法治。启蒙思想特别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为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它对于1785年的北美独立战争,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及19世纪欧洲的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

启蒙思想在历史上起过极其重要的进步作用。

但是当它把人与社会仅仅看作自然现象,以人的自然本性为人的本质时,它就抹煞了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质的区别,从而发展了一种与自由相悖的形而上学机械决定论。启蒙思想对待传统的态度也有非历史主义倾向。

虽然它揭示了宗教迷信与封建专制制度的不合理性,但它不能科学地、历史地说明它们产生、存在及其消亡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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