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58页(981字)

德国现象学大师胡塞尔的主要着作。

全书共三卷。第一卷“纯粹现象学的一般引论”。发表于1913年,刊登在胡塞乐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第一期上;第二卷第第三卷于1952年作为《胡塞尔全集》第四、五卷出版。

在这部着作中,胡塞尔把他关于建立严密科学的哲学纲领进一步具体化了。他指出,哲学负有崇高的使命,它以“人类的永久性目标为己任”,应当追求永久的绝对真理,而永久性只有严格科学才具备,所以哲学应当成为严格科学。在他看来,古往今来的一切哲学,包括科学主义和心理主义,都不是严格科学,唯有现象学才能把哲学和科学引入正轨。

因为,只有“这样的纯粹现象学本质上是一门新科学,它靠自己的决定的独特性远离我们的日常思维而存在,并因此直到我们的时代才显示发展的冲动。它把自己叫做‘现象’的科学。

”在此,胡塞尔已为现象学加上了“纯粹”字眼,以表明纯粹现象是纯粹现象学的论题。

为了达到纯粹现象,胡塞尔在该书中还发展了他的还原法。

胡塞尔认为,为了获得与经验事实科学不同的绝对真理,除了把以往关于存在和历史的观点悬置起来,进行现象的还原和通过直观、内省的方法把事实中个别偶然的因素去掉,以洞察本质之外,还必须进行先验的还原,以便使知识的“客观性”或确定性建立在纯主观性的基础上。经过先验的还原,即用“括弧法”把所有经验因素都排除掉,剩下的就是一个“纯粹意识领域”,它包括先验自我、意向作用和意向对象。

其中先验自我是意向结构的最深核心,也是推动心理活动和引发知识结构的真正的内在根源,因此在全部还原过程的最终结果。胡塞尔还指出,从现象的还原到本质的还原,只是从事实的经验普遍性同本质的普遍性推移,而先验的还原则是从现象中彻底排除事实性,从而返回到作为一切意识构成性基础的先验自我,从而达到纯粹意识和纯粹现象。

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本质上就是先验的还原。

总之,在该书中,胡塞尔已明显地表现出,其理论体系是以纯粹意识、先验自我和先验还原为特征的。它标志着胡塞尔已从早期的“描述现象学”阶段转向了“先验现象学”时期,其哲学思想也已经由唯实论的客观主义演变为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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