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73页(1179字)

垄断组织同国家政权相结合的垄断资本主义。

进入帝国主义阶段,金融寡头因其在国家经济生产中处于统治地位,就有可能凭借其经济实力,操纵国家机器使之服从于垄断组织。垄断组织控制国家机器主要通过“人事联合”来实现:金融寡头——一方面委派自己的代理人,甚至亲自出掌握国家机器的关键部门;另一方面,又把已退职的政府高级官员等用高薪聘请到垄断组织中担任要职。这样金融寡头就能把自己的意图强加到国家机器的活动中去,利用国家权力,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领域,通过国家预算、信贷以及价格管制等一系列经济杠杆,对国民收入进行有利于少数垄断资本集团的再分配,向全社会征收税赋。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国库资金,建立“国有”经济。这部分投资用于需要大量资金并要承担较大风险的飞机、导弹、电子、宇航等新兴军事工业以及交通运输业和公用事业等。(2)实行所谓“国有化”,即以国家名义通过支付大量补偿金,把那些往往是生产技术落后,经常亏损濒于破产的私营企业收归“国有”。

垄断资本集团又经常通过交替地采用国有化和非国有化(即以低价将一些赢利的“国有”企业转让给垄断资本集团)的两手掠夺国库和攫取高额垄断利润。(3)扩大国家的消费支出来“刺激”经济,通过政府的采购和订货(特别是与军事有关的订货),用巨额的国家预算支出,为垄断资本集团提供大量资金、可靠的商品销路和高额垄断利润,(4)通过国家贷款、各种形式的津贴和补助等优惠条件,以及有利于垄断组织的各种方法(如减税、免税、加速固定资本折旧甚至冻结工资等),以刺激或限制某些部门的生产,促进垄断资本的积聚和集中。

并通过国家金融机构利用货币信贷杠杆帮助垄断企业扩大生产或渡过难关。

(5)通过国家推行对外扩张政策为垄断组织寻找可靠的商品销售市场和投资场所。

例如,一方面通过国家实行减免出口税、增加出口补贴,甚至采用货币贬值等办法来鼓励对外倾销,打破别国的关税辟垒,夺取国外市场;另一方面又实行高额关税政策,限制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此外垄断组织还借助于国家,建立和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极力压低初级产品的价格,以掠夺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财富。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反映了在垄断基础上生产社会化的趋势,却又反过来促进了资本的积聚和集中,从而促使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同生产资料垄断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它意味着极少数金融寡头对本国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以及对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和附属国人民的剥削和掠夺的加强。它必然促使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从而加速资本主义制度走向灭亡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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