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74页(1804字)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和压迫的机器和工具。

国家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政治现象,列宁说:“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可以说,也就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列宁选集》第4卷第41页)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是家庭和村落的联合体,其存在的目的是使人们达到完美自足的生活。法国学者布丹和德国的康德继承了这一思想,把国家说成是一种权力与理性支配下的家族联合体或者民众通过法律所组成的联盟。黑格尔则把国家看成是伦理观念的现实,或“绝对精神”的最高表现。

这是近似于神学的所谓国家是上帝意志的表现的观点,属于客观唯心主义的国家观。美国的韦罗贝等人,用权力的概念来解释国家,把国家看作是社会上一种超阶级的权力。

19纪末叶以后,资产阶级的国家学说有了新的发展。德国的伯伦智利和英国的菲律莫尔等人提出国家三要素说,认为任何一个单独特征都不能说明国家,国家乃是人口(居民)、领土(土地)、主权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三者的总合体。

中国的孙中山在《中国存亡问题》一文中说道,国家之生存要素为“人民、土地、主权。”本世纪20代,美国的迦纳又把国家三要素说发展成为四要素说,认为国家就是人口、领土、主权和政府的总合体。

总之,剥削阶级的思想家是用国家的某种现象去代替国家本质,或者臆造出某种所谓的本质,强加于国家之上,抹煞国家的阶级性,掩盖国家的真正本质。

克思主义以科学的世界观,从社会发展规律中,即从社会基本矛盾的斗争出发来观察和研究国家,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阐明了国家的本质,创立了科学的国家观。

恩格斯指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6页)列宁说:“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是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列宁选集》第4卷、第3卷第48、第176页)。这个定义有三层含义:首先,国家是一个阶级社会所特有的阶级组织。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社会必然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时,为使阶级冲突得以控制,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来建立和巩固统治秩序,这就产生了国家。

国家的产生,使阶级压迫合法化、固定化。国家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将来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其次,国家是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机关。

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正是借助于国家这种特殊组织,在政治上也夺取统治地位,镇压敌对阶级,实现其统治整个社会的意志。

第三,国家是一个庞大复杂的、有组织有系统地施用暴力的机器。它是由军队、警察等特殊武装队伍及监狱、法庭等组成的。

军队和警察是它的主要部分。国家如果不凭借暴力,统治阶级便不能镇压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没有武装便没有统治阶级的一切。可见,国家的本质就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它对统治阶级内部及其同盟者实行民主,对被压迫阶级则实行专政。

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有:(1)人口。即国家的居民。在阶级社会中,人口是划分为阶级的。它是社会生产力构成要素和生产关系的体现者,也是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的实践者(2)领土。

即一个国家的居民永久居住、从事社会生产并为国家行使权力和作种种活动的地域。

是居民的生息之地,国家行使权力的空间。

(3)主权。即一个国家处理其国内事务的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

(4)政权机关。即通常所说的政府组织。统治阶级通过它来实现其意志,对内行使国家的统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对外享有国际权利的履行国际义务。

国家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产生它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它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同时对社会经济基础有重大反作用。历史上有过四种类型的国家,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更替是通过社会革命来实现的。前三种国家,都是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少数人统治压迫多数人的工具。

后一种社会主义国家,是在用暴力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推翻一切剥削制度,后建立起来的新型国家,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员)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是国家发展的最高形态,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国家形态,是从国家到非国家的一种过渡形式,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自身的发展,不是被废除,而是在阶级和阶级差别消灭以后自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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