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68页(500字)

一切宗教信仰和崇拜的超自然、超社会的神秘力量。

一般被认为是不具物质驱体,但非不具驱体形象;不受自然法见限制,但能对物质世界施加各种影响;具有人格和意识的主宰者。神的观念是宗教信仰的重要内容,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是当时的原始人把自己的本性通过想象力而附加到异已的对象之上而形成的。这种幻想反映的产生,根源于当时的社会生存条件。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情况下,人类一切生存所依赖的自然对象都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这种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在想象中就成为高于人的、不受任何自然规律支配的存在,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成为各种宗教的神灵。神的形象最初表现为物神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演变和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神的形象和种类也日益增多。

而神的数量则从最初众多的自然神,相应于氏族、部落、民族的走向统一,在经历了代族神、职能神、高位神和至上神的顺序发展后趋向单一化,同时又相应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社会等级分化的加剧,使神灵世界秩序化和等级化,最后出现了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及从属于它们的等级繁多的诸神而构成的神团体系。对神的信仰和崇拜,是一切宗教神学的实质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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