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斯贝尔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49页(1182字)
【生卒】:1883—1969
【介绍】:
德国着名哲学家,存在主义的主要代表。
早年曾学习法律、医学,1909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成为海德堡大学精神病理学讲师和心理学副教授。1921年起被聘为哲学教授。1937年因妻子是犹太人而被解职,1945年复职。
1948年迁居瑞士,任巴塞尔大学哲学教授,后加入瑞士国籍。
他的主要哲学着作有:《哲学》、《论真理》、《理性与生存》、《存在哲学》、《当代人类的命运与哲学思维》等。
雅斯贝尔斯认为,二十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发展的影响,使哲学变成了“科学的哲学”。
然而,在科学认识的范围内却无法说明存在本身,它提不出人生的价值标准,也不能回答它自己的意义问题。因此对存在问题的探讨必须由哲学来完成。
但是传统哲学由于人在其中没有地位,所以在黑格尔体系中宣告了终结。克尔凯郭尔和尼采再一次使哲学关注人的生存及其处境,从此,哲学不再是推论和说明的概念体系,而成为一种揭示“生存”的活动。
雅斯贝尔斯指出,“生存”是人的真正的存在形式,是人的一切思想和行动的来源,也是世界上一切事物具有意义的原因。它超越于客观性之上,又称“超越存在”,它是摆脱一切其他存在的源泉和基础,是包容一切的“大全”。
哲学活动所追求的就是大全的真理,这种真理具有主观性,它不能来自对世界的客观的沉思,不能靠科学的方式加以认识,只有当人处于危难和死亡的“临界状态”时才能得以洞悉,只能凭借“哲学信仰”来确信和想象。
雅斯贝尔斯还提出,人的生存的本质就是自由。所谓个人自由,就是指独立思考,根据自己的见解行动,它是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自由反对绝对真理,反对个人崇拜,反对否认人可能自由,主张对人的充分信任。
但是自由却不能靠科学知识来证明,人只有当超越自身、信仰宗教、与“上帝规定的合理的目的”相一致时,才能获得真正自由。
从上述自由观出发,雅斯贝尔斯还阐述了他对人的问题的看法。在他看来,人不是一个具体的事实,而是一种作为超出主体和个性的精神力量,即上帝所造。这种人虽然是孤独的,却可以和其它人彼此“交往”,然而结果却仍不免要遭受痛苦、失败和死亡。
作为人所生存的社会历史永远只是单个的事件,没有普遍的意义;它是由个人生存所决定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也不在社会历史本身中,而是深藏在个人存在之中。
为此,雅斯贝尔斯主张建立一种“新人道主义”,用他的生存哲学来调整人们的精神境界,认为人们凭借“超越存在”之助,就能成为真正的人。
雅斯贝尔斯比较早地提出了较为初步、系统而典型的存在主义学说,因此,雅斯贝尔斯的哲学是整个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