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19页(185字)

社会主义国家各级地方政府(我国一般指省、市、自治区)编制的并经过国家计划机关批准的国民经济计划。

它是国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区计划除包括国家下达给地区的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外,还根据地区的需要与可能,编制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区计划要与国家计划相衔接,并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同时,又要搞好地区计划的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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