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4页(266字)

1985年7月27日国务院发布。

为了统一组织国家财政收支,健全国家金库制度,制定本条例。全文共5章23条。主要规定: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按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分别属于同级财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同级国库的领导,监督所属部门、单位,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范围动用国库库款;国库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并对于国库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库款的收纳与退付、库款的支拨等作了规定。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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