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金管理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47页(277字)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信托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信托机构只能在规定范围内吸收信托资金,并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交存准备金后的存款和实收资本,为信托机构的营运资金,由其自主经营,合理运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贷款和租赁贷款,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信托机构的年度信托资金计划,应经人民银行审批。
信托机构办理投资、贷款所需资金自求平衡,并随信托业务的发展不断补充自有资本金。
补充的来源是:(1)发行股票;(2)从每年利润中提留一定比例;(3)由地方或主管部门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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