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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71页(517字)

简称“全总”。

前身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2年5月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承认“书记部”为全国工会的总通讯联络机关。

1925年5月,“全总”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成立,大会选举林伟民为总工会委员长,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等文件,同时加入赤色职工国际。1927年7月大革命失败后,转入地下活动,次年11月秘密出版《中国工人》。

1929年11月在上海秘密召开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号召工人下乡,参加游击战争和土地革命。1935年在上海建立了中国劳动协会(简称劳协)。

抗日战争时期,以“工人救国会”的名义开展抗日民主运动,陕甘宁边区总工会代表团还与国统区的朱学范为首的工人组织合作开展工人救亡运动,在武汉筹建了“中国工人抗敌总会”,得到全国四十多个工人团体的拥护。1938年5月1日国共两党工会负责人共同在武汉召开了“五一”节纪念大会,推动了以武汉为中心的国统区工人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1948年8月在哈尔滨召开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并通过《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推选李立三、刘宁一为正、副委员长。中国劳动协会则于1949年11月宣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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