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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军政府总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40页(286字)

1918年5月,西南军阀及政客改组护法军政府,改大元帅独任制为总裁合议制。

总裁由非常国会选举,以得票过出席议员总数半数者当选。选出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岑春煊、陆荣廷、唐继、林葆怿七人为总裁,推岑春煊为主席总裁。总裁职权主要有:代表军政府,总揽政务,以总裁会议形式在政务院襄助下行使政府行政权;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政务委员和对内、对外全权代表,须得国会同意;向国会提交议案;主持国内和战事宜,但和平条件非经国会同意不得签字;接受外国全权代表,办理外交,订立契约;募集内外公债;承认护法军队之加入,统筹军备和计划作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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