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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体育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17页(234字)

国民政府管辖体育行政的主要机构。

原名体育委员会。1927年,大学院(教育部前身)召集体育界部分专家,于12月10日在南京成立“全国体育指导委员会”,临时负责全国体育行政事务。1932年9月教育部所属体育委员会正式成立,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

专门负责编排全国体育工作计划,实施体育法令,督促检查具体工作的开展。

后九省市相继建立下级机构,但实效甚微。1941年改现名,仍隶教育部,改设常务委员二人。

1949年后迁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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