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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是会议宪法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22页(252字)

1921年10月,全国商会、教育会、工会等八大团体代表,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主体,在上海集会,发起召开“国是会议”。

1922年5月国是会议在上海开幕,全国十四省区代表二十九人参加。推张君劢主稿“宪法草案”,经国是会议通过,凡十一章一百零四条。

与以往宪法草案不同,政府组织采取联邦制,扩大了各省权力。大总统由各省法团选举产生,人民有权召回议员。

该宪草因系民间议订,未被承认,惟1923年“曹锟宪法”和1925年段祺瑞政府主持起草的宪法草案,不少条文采自此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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