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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47页(262字)

1941年11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由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共二十一条。

基本内容:(1)规定边区民主政权的任务是团结边区内部各抗日民主力量、境外友党友军,坚持抗战,保卫边区。(2)实行民主政治,建立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3)保障抗日人民的人身自由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自由权及以任何形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的权利。(4)确定边区政府的土地、劳动、经济、婚姻、文教、对外政策及司法制度。

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一部比较典型、具有根本法性质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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