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23页(3319字)
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早就指出,人们“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1972,P.362)。生产在任何时段和任何条件下,都是社会的生产。社会生产或社会生产方式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它反映的是人与自然间的关系;另一个方面是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它反映的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
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是与人类社会同在的永恒的活动。作为生产活动的物质内容,特别是劳动资料中的劳动工具的物质形态和构成,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工具的发展变化,表明人们影响、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亦即社会的人的生产能力的发展变化。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化,生产的社会形式,亦即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也必然要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化。所以说,生产活动是永恒的,而生产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却是历史的。人类社会迄今已经历了原始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五种不同类型的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指出,它包括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方面的关系,“它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1972)。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指出,生产关系包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1979)。以上所说的对生产关系具体内容的表述,显然不完全一致。
这就引起了人们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论。人们习惯上把马克思的表述概括为生产关系的“四环节”,把斯大林的表述概括为“三分法”。
在50年代以前,苏联经济学界一直不把消费关系包括在生产关系从而包括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之内,斯大林的“三分法”中不包括消费,可以说是当时苏联的普遍认识的反映。到了60年代初,苏联经济学界开始对“三分法”提出异议。
查果洛夫在其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中将生产关系定义为:在物质资料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方面人们之间产生的关系叫生产关系。从60年代中期起,在苏联的经济着作中,“四环节”被普遍采用。
我国经济学界最早在60年代初就有人对“三分法”提出不同看法,但当时没引起普遍关注。到了70年代后期,于光远首先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环节中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接着,孙冶方在1979年《经济研究》第8期上,正面提出对“三分法”的批评,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热烈争论,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期。争论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
1.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社会生产诸环节的关系问题。一种观点不同意“三分法”中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并列。
认为,所有制就是生产过程四环节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利用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所说的“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遍”来论证自己的论点。还有的认为,所有制或所有权,即财产的归属,是一个法律范畴,虽然它对生产关系有很大影响,但不包括在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之内,也有不少人同意“三分法”,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于所有制,所有制也不同于生产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只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还有的认为所有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所有制应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来理解,而狭义的所有制是个独立范畴,用来表示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这一特定关系,它对生产关系其他方面起决定作用。
2.关于交换关系。一种观点认为,斯大林定义中所提到的“互相交换其活动”,只是指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互相交换其活动,即劳动的交换,而没有把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产品以及商品交换包括在内,从而是错误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斯大林定义中的“互相交换其活动”,显然既包括了直接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互相交换其活动,也包括了不同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是最一般、最概括意义上的交换,所以是正确的。
3.关于消费关系。对这一问题的分歧,主要是围绕着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应否包括消费关系在内。或者说,消费关系是否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所指出的四环节中的消费,只是表明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是讲市场、讲商品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而不是讲消费本身。并认为产品通过交换进入消费领域内,人们如何消费它,只是个人生活方式问题,并不反映社会经济关系,从而不应包括在生产关系内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另一种观点认为,消费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其理由是:(1)如果离开了消费,就不能对生产、分配和交换作出正确结论和全面揭示社会经济运动发展规律;(2)生产是不是为了劳动人民的消费,乃是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种对立生产关系的本质界限,只有研究消费关系才能揭示生产关系本质;(3)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物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同时,也要研究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而消费领域则是负担着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4)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是起点,消费是终点,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又反作用于生产,生产是在消费中完成,因此应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中研究生产。
4.关于怎样表述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对这一问题的分歧,可以说是对以上几个问题的不同认识的必然的和集中的反映。有人认为“三分法”是错误的,不可取的,也有人认为是正确的,可用的;有人认为“四环节”是正确的,也有人认为“四环节”也不正确;不少人认为,“三分法”和“四环节”并不是对立的,可互相补充。自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中期的这一场争论,虽然没达到认识上的一致,但从80年代中期以后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可以看出,多数都将“三分法”和“四环节”结合起来加以表述。
如在宋涛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程》里表述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生产关系,就是人们以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关系”(1985,P.6)。在魏埙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里表述为:“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关系组成的有机联系体系”(1991,P.3)。
1989年出版的苏联高等学校教材《政治经济学》表述为:“生产资料所有制不仅决定着生产过程中人们之间的经济方面互相关系的性质,而且也决定着生产的产品的分配及其交换和消费的形式。这些互相关系和形式的总和构成了该社会的生产关系体系”(P.33~34)。
参考文献:
马克思,1972,《雇佣劳动和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1972,《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
斯大林,1979,《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斯大林选集》,人民出版社。
宋涛主编,1991,《政治经济学教程》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魏埙主编,1991,《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陕西人民出版社。
[苏]B·A·梅德韦杰夫主编,1989,《政治经济学》,天津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