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35页(2850字)

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中主张自由和重视农业的经济学流派。

重农学派这一名称来自主要代表人物法国的弗朗斯瓦·魁奈(Francoiis Quesnay)着作选集名称《重农主义,或者对人类最有利的治理的自然准则》(1767年出版)。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除了魁奈以外,还有米拉波(Victor Riquetti Marquis de Mirabeau)、杜邦·德·内穆尔(Du Pout de Nemours)、尼古拉·勃多(Nicolas Baudeau)、梅西耶·德·拉·里维埃(Mercier de La Riviere)和弗朗斯瓦·纪姆·列特隆(Le Trosne)。

这些法国人士算是重农学派的“内圈”,他们忠实于他们的大师魁奈的经济理论和意见,因而被指责为一个宗派。杜尔哥(Turgot)虽然几乎没有参加过这个“学派”的活动,但其理论和政策主张表明他是后期重农主义的重要代表。

重农学派的历史分为三个时期:1756~1760年,主要的思想在米拉波和魁奈的着作里出现;1760~1763年,为沉默时期;1764~1777年,是重农学派的繁盛时期。1756年魁奈的《证据》和《租地农场主》问世,1757年他发表了《谷物》。这些着作提出该学派的大部分新思想,特别是强调农业是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这一观点,并成为重农主义关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理论基石。

魁奈把全部社会产品与农业的年产量等同起来,并坚持说,工业或贸易都不能增加国家的财富,这一学说给他招来很多反对者。1757年7月,魁奈和米拉波在凡尔赛见面,并认为土地的产品比人口更为重要,因为农产品保证了小农及其家庭的生存。

1758年,魁奈写了着名的《经济表》,该表概要地阐述了在生产过程结束后,商品流通过程的主要特征,并给生产资料和纯产品下了定义。魁奈用了一些含糊的图解来说明他的主要经济思想,可是却给凡尔赛的贵族们留下深刻的印象。米拉波的《赋税理论》于1760年问世,并提出了重农学派最着名的建议之一单一的地租税,主张财政改革必须废除向小农或者他们的产品征收一切赋税。

国家的需要必须由单一的总税来满足,它必须按照农业纯产品的比例来缴纳。这一建议是魁奈把社会产品划分为资本和剩余这两部分的逻辑结果。资本是耕作上的预付,必须保持,以维持农业产量的同一水平。落在农场主预付上的任何形式的赋税,都会减少农业中使用的资本额,这对整个国家会有灾难性的影响。

因此,只有剩余才真正是赋税可以支配的,因为它不影响产量的再生产。

魁奈和米拉波的单一收入税意味着废除教会和贵族这些统治阶级的一切财政特权,使农业纯产品的最大部分以地租的形式归于地主。事实上,农场主们免除了以前的财政负担,就会在土地的耕作上投入更多的钱,农业的生产率会上升,剩余也会上升。至此,重农学派完成了形成时期。

交换的等价性学说,是魁奈整个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魁奈和他的信徒都断言在“自然秩序”下,即在竞争充分自由的情况下进行等价交换。

他们的所谓同等价值,是指生产费用相同的商品。他们从同等生产费用推出同等价值。既然交换是等价的,只有等价同等价相交换,所以交换不能是财富的源泉。

魁奈的这个结论,迫使他把研究重心从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其伟大功绩就在于此。然而,魁奈的生产费用论也使他因农业是财富的惟一源泉而造成迷误和自相矛盾:如果像他所断言,自然在农业中创造了纯产品这种余额,不具有价值的纯产品同具有价值的工业品的交换,便破坏了交换的等价性。

魁奈的货币论,是直接从交换的等价性学说引申出来的。其结论是:当卖者以商品换回货币时,他并没有获得任何新价值,因为他为那些货币付出了价值相同的商品。其公式:一切卖都是买,一切买都是卖。卖者出售商品,乃是用商品来购买货币;买者购买商品,乃是出售货币以换取商品。

整个国家也同个别商品生产者一样,不能因出售商品而致富。当一国在国外卖多于买,因而输入较多的货币时,这个国家必需输出较多的商品。

贸易出超国所输入的货币是用同等价值的出口商品买来的,所以该国丝毫没有变得更富裕些。

魁奈认为,出超甚至是有害的,因为贸易出超国是以用处大的东西来换取用处小的东西,即用真正财富的商品来换取作为商品流通手段的货币。于是,他作出结论:国内贸易比国外贸易有利得多。

纯产品学说是魁奈经济体系的核心,他从这个学说出发,企图对资本、生产的和不生产的劳动、各居民集团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意义作出分析。

纯产品是指新创造出来的产品超过消费的产品的余额。魁奈认为产品的交换价值,也像产品的使用价值那样,是自然的。产品和商品二者同一。所以,新创造的产品和用于生产上的开支,从一开始也是以价值形态出现的。

纯产品不外乎是新生产出来的商品价值超过生产费用的余额,实际上就是剩余价值。魁奈的功绩在于他把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并认为价值同生产相联系,它是在生产中产生的。

同样,剩余价值也同生产相联系,也是在生产中产生的。纯产品并不是自然的恩赐,而是资产阶级关系的产物,只有在大规模的租地农业经济中才有纯产品,在小农经济中是没有纯产品的,即只有在雇佣劳动的地方才有纯产品。

纯产品概念是重农学派对经济理论的主要贡献。

曾任法国财政部长的杜尔哥在1770年出版的《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等论着中,大大发展了重农学派的学说,并极力实施相关经济政策。他认为,农业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惟一源泉,是其他各种劳动之所以能够独立经营的自然基础和前提;从不生产阶级和生产阶级中各自划出两个部分:资本家和单纯的劳动者;财产分配不平等使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并由于劳动者相互竞争,使工资必然决定于最低生活资料。

参考文献:

克思,1957,《剩余价值学说史》,三联书店。

于俊文主编,1989,《西方经济思想辞典》,福建人民出版社。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

陈岱孙,1981,《从古典经济学派到马克思》,上海人民出版社。

陶大镛主编,1990,《外国经济思想史新编》,江苏人民出版社。

吴斐丹,1984,《经济学说史》,贵州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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