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31页(927字)

根据经济发达程度对世界上所有国家所作的分类。

一般采用收入分类法,即根据各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进行分类。世界银行为了业务和分析的目的,将全世界所有国家按人均国民收入分为低收入、中等收入(还可能分为中下等收入和中上等收入)、高收入国家或地区。每个国家或地区都被分别归入低收入、中等收入或高收入。低收入国家指那些1994年人均GNP在725美元及其以下的国家,中等收入国家指那些1994年人均GNP在725美元以上、8956美元以下的国家,对下中等收入国家和上中等收入的国家按1994年人均GNP为2895美元作了进一步划分。高收入国家指1994年人均GNP在8956美元以上的国家。根据人均GNP水平的划分,高收入国家一般即发达国家,低收入国家即欠发达国家,中等收入国家介于二者之间。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OECD)一般为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等。

一些人均收入高的国家不一定列为发达国家,例如,中东地区生产石油的国家,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其人均收入高于西欧一些国家,但这些国家并不属于发达国家。对国家发达程度划分还采用其他一些经济指标及非经济指标。经济指标如:总产值中制造业产值比重、出口额中制成品出口额比重等;非经济指标如:识字率、教育水平、婴儿死亡率、人均寿命等。人均收入高并且制造业比重高、制成品出口比重高的国家表明其工业化程度和福利水平较高。

非经济指标与人均GNP有很高的相关度,一般来说,人均GNP水平高的国家,有较高的识字率、教育水平、人均寿命和较低的婴儿死亡率,人均GNP水平低的国家,识字率、教育水平、人均寿命低于人均GNP水平高的国家,婴儿死亡率高于人均GNP水平高的国家。

参考文献:

世界银行,《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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