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性交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83页(247字)

与实际交货相对而言,是国际贸易中的交货方式之一。

采用象征性交货方式时,只要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了契约所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就看作是完成了交货义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或灭失,买方也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合格的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也不能算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所以,在这种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则是凭单付款。

例如,国际贸易中常用的CIF贸易术语即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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