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55页(472字)

又称还价。

法律上称作反要约。指受盘人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它更改的答复,且该项答复已在实质上变更了发盘的条件。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发盘中的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议等条件提出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对发盘中其它条件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则为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时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合同条件以发盘的条件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而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则是对发盘的拒绝或否定,并构成还盘。

一项发盘,一经受盘人还盘,即失去法律效力,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如果还盘的内容具备发盘的条件,该项还盘就被视作一项新的发盘,还盘人即成为新发盘人,原发盘人则成为新受盘人,新受盘人有权对新发盘作出接受、拒绝或再还盘。如果还盘的内容不具备发盘条件,则该项还盘仅可视作“邀请发盘”,而不能视为新的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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