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提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68页(335字)

进口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及时向港口海关办理申报进口手续。

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方可提货。报关时,报关员应按海关规定和要求,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Import Bill of Entry),并向海关交验提货单据、发票及其副本、包装清单等有关单证。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还需提交相应的商检合格证书,特殊贸易方式下的进口货物,需交验进口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件。海关如认为有必要则有权查验实际货物,此时,报关员应亲临现场,并根据海关要求搬移、开拆货物包装。

进口货物经海关查验如符合进口规定,即在提货单据上签章,并连同报关时提交的其它单据退还申报人,进口货物准予放行。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即可凭签章的提货单据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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