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销售主题策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35页(535字)

独特销售主题策略,按照英文字首缩略法,被简称为USP。

USP的倡导者是美国特德·贝茨广告公司的着名撰稿员罗素·瑞夫斯(Rosser Reeves)。瑞夫斯在自己多年的广告创作实践中运用和发展了这一有效策略。经过他的积极倡导,50年代至60年代初的美国曾风行USP策略。USP的基本精神是,有效的广告必须以清晰的、有意义的消费者可得利益为基础。瑞夫斯主张,每一个产品都应发展一个独特的销售主题,并通过大量的重复,传递给受众。在发展USP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个要点:一是既定的主题必须包括一个具体的产品效能;二是这一效能必须是独一无二、其它品牌不具有的,且从未被其它竞争者宣传过;三是这一主题必须是能够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承诺,能够推动销售。

在许多情况下,对USP的选择和确定有赖于对产品和消费者使用情况的详细调查。一旦确定了USP,广告创作也就容易了。

一般说来,USP最适用于高科技产品的宣传,因为领先的高科技不容易被效仿,能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独特的优势。USP策略如能被成功地运用,不但能增加销量,而且还能获得竞争优势,迫使竞争对手或者也在技术上奋勇创新,求得自己的USP,或者进一步细分市场,采取完全不同的广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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