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赔偿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91页(287字)

比例赔偿方式 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之一,一般用于不足额保险。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大小是在足额保险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若被保险人投保不足额保险,则其支付的保险费少于足额保险的保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如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就不能得到充分的经济补偿。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责任,仅以保险金额为限。

对其保险金额以外的部分,保险人不负责任,视作被保险人自保。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比例赔偿方式,即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款,计算公式为:

第二种赔偿方式参见“第一损失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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