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94页(393字)

俗称“保户”。

受保险契约保障,有权享受保险利益,以其财产、责任、利益、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事件出现而遭受损失时,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保险标的所有人或具有可保利益的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就是保险的对象,由于他的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生存到了约定的期限时,享有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被保险人具有下列权利:(1)根据保险契约取得赔偿的权利;(2)依法享有通知解除、变更或转让保险契约的权利(特别限制者除外);(3)有选择赔偿方式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危险和损失发生时应及时通知的义务;(2)请求赔偿时提供损失证明的义务;(3)保护保险标的物的义务;(4)与保险人合作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追偿损失的义务;(5)在损失发生时,保护标的物,以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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