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航程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17页(284字)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有关保险期限的一个条款。

在海上保险中,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有可能要求变更原定的航行目的地。变更航程使保险人承保的风险难以确定,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人并征得保险人同意,否则保险契约自变更航程的决定作出时终止,对保险标的此后发生的一切损失或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但有时变更航程是货方所无法控制的,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规定,被保险人要求变更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则在被保险人获悉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另行确定保险费及保险条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仍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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