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的索赔款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50页(1017字)

承包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在下列费用遭到损失时可以通过索赔得到补偿:(1)人工费。

该项费用在工程索赔中占比重很大,发生下述情况,承包人有权提出该费用索赔:①由于业主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或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拖延,致使承包商多用劳动力或延长工作时间,则承包商有权向业主要求补偿人工费的损失。②由于业主的无理干扰,使工程进展受阻,工程投入的劳动力没有按计划创造出应有的效益,承包商受到工效损失,承包商有权提出工效损失索赔。

③当地政府新增加某些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要求承包商增加税金缴纳数额,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且会取得成功。(2)材料费。由于业主修改工程内容,使工程用料增加,增加部分的费用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3)设备费。

除人工费外,它是一大项索赔内容。设备索赔要计算设备增加的工作时间,可分三种情况。

其一,原有设备比预定计划所增加的工作时间;其二,设备数量增加时造成的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三,增加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采购费、运输费和运行维修费等。(4)二包费。由于业主的原因致使二包工程费用增加时,二包人可以提出索赔。但二包费用的增加,除了业主原因之外,往往与总包的配合和协调也有关系,因此二包人在考虑索赔时应先向总包商提出索赔方案,总包商对其方案有检查修改权,经检查修改后由二包与总包共同向业主提出索赔。

(5)保险费。当业主要求增加工程内容致使工程延期,承包人必须投保增加工程的各项保险,并办理已购保险的延期手续,对这部分增加保险及延期费用,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肯定能得到补偿。

(6)保证金。

如果业主临时取消部分工程内容,导致合同总金额减少,承包人应得到上述保证金的回扣,回扣额按合同总额减少的数额计算。

(7)管理费。任何工程项目的管理费包括两个方面,即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当承包人就某工程的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二包费)向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可同时提出上述直接费用应产生的管理费用的索赔。(8)利息。利息索赔通常根据利息本金、种类和利率以及发生利息的时间确定。发生以下情况,承包人可以向业主提出利息索赔。这些情况是:①业主推迟退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②业主推迟还工程保留金;③承包人借款建造业主修改过的工程或被业主延误的工程;④承包人动用自己的资金来建造业主修改过或被业主延误的工程,但承包人提出索赔后,如能成功,则索赔额本身的利息不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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