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影子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05页(523字)

又称“土地费用”、“土地机会成本”。

指项目占用土地引起的国民经济所付出的代价。即由于项目占用土地而使社会放弃了原有效益和使社会增加资源消耗两者之和。土地影子价格有四种类型:(1)荒地影子价格。

当项目占用土地为荒地等无法作为他用的土地时,国家没有遭受任何损失,也没有因此而增加资源消耗,此时,荒地影子价格等于零,或接近于零。

(2)居住用地影子价格。当项目占用土地为居住用地时,影子价格包括:为原居住户购置新居住用地的机会成本;原居住户拆迁而花费的拆迁费。

(3)经济用地影子价格。当项目占用土地为农田时,其影子价格为项目占用土地而导致的农业净效益的损失;当占用工业或商业用地时,其影子价格为商业营业净收入或工业生产的纯收入。(4)科学、文化、教育等用地影子价格。当项目占用土地为此类社会效益较强的土地时,其影子价格为社会综合效益损失额和国家将原项目迁建的成本。国民经济评价中对土地影子价格有两种具体处理方式:(1)用计算占用土地原产出物在整个占用期内每年净效益的现值之和,作为土地影子价格计入项目投资中。(2)将原产出物每年的净效益和现值折算为每年年等值效益,作为项目的每年投入。

一般常用第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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