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书籍: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35页(419字)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司是指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组织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具有三个特征:(1)它以营利为目的。“营利”是指以金钱、实物、劳务等为资本而获取经济上的利益。(2)它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依照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经注册登记后具有法人资格。
(3)它是社团法人。公司是两人以上为共同目的结合而成的团体,即公司至少应具有两个以上的股东。大陆法国家在立法上通常把公司分为五类,即: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关于公司的概念与西方差异较大。
在我国,公司指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形式多种多样,大体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大类。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的公司,由股东集资而成,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集资型公司属于单一企业性质,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此外,在经济生活中还存在着大量行政性公司。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公司的概念也日趋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