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82页(312字)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依照法律行为而为他人代作或代受意思表示的人。

自然人和法人皆可成为代理人。自然人作为代理人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法人作代理人,其代理行为必须与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符。依法律行为而被授与代理权的,称“委托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依法律规定而为代理人的,称“法定代理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法律指定的代理人称“指定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在民事行为当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归属被代理人。

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应是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此一特征使其有别于那些不需要独立意思表示的居间人、传话人、中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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