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90页(397字)

无权制作他人注册商标的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

它包括伪造(Counterfeit)和仿造(Imitate)两种情况:前者是指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按照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制造出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用于自己生产和销售的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假冒真的行为;后者是指模仿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制造出与该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生产或者销售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人误认为真的行为。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牟取非法利润。假冒商标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侵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商标管理活动。因此,对其中情节严重的,已构成犯罪的,必须按假冒商标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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