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对版权使用费收入重复征税多边公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99页(438字)

由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9年共同发起制订,目的在于使着作权人(尤其是作者)能够得到合理收入,避免被重复征税。

公约共17条,主要规定了防止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的指导原则及其实施方法。关于防止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的指导原则,公约规定了国家的财政主权与权利平等原则;财政上的非岐视原则和交换信息原则。关于对上述指导原则的实施,公约规定应通过各国国内法上的措施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方法。为此,公约附具了《避免对版权使用费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范本》,该范本列举了国际税收中的抵免制与豁免制;普通豁免制与累进豁免制;普通抵免制与饶让抵免制等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供缔约国选择。此外,公约还另附了一份“议定书”。批准参加公约的国家可以同时批准它,也可声明不予承认。

议定书的内容是:缔约国对于另一缔约国的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版税征收,也适用于公约规定的条款。公约还对有关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中发生的争议解决方法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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