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352页(292字)

是基本建设合同的一种。

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根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长期和年度基建计划签订。施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大中型项目,应根据批准的长远计划、总的工程项目表、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签订施工总合同(或总协议书),据以进行施工准备。每年再根据批准的年度基建计划、工程概算或预算签订单项工程施工合同,据以进行施工。施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可根据批准的年度基建计划、工程概算或预算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以及双方互助协作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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