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帐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66页(391字)

是以“借”、“贷”为符号,来反映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增减变动的一种复式记帐法。

其要点是:

(1)以“借”、“贷”作为记帐符号,用“借”表示资金占用的增加和资金来源的减少,用“贷”表示资金占用的减少和资金来源的增加;(2)复式记帐;(3)帐户按其基本性质划分为“资金占用(包括成本费用)类”和“资金来源(包括收入成果)类;(4)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帐规则;(5)以“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为平衡试算公式。

借贷记帐法是十三世纪意大利人陆基巴其阿勒,根据地中海北岸佛罗伦斯城贷金业者,作为借主与贷主的中间人,记录顾客的借款(记借方)或放款(记贷方)的交易情况提出的。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种方法也不断发展,已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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