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151页(1552字)

研究逻辑理论发生、发展的历史的学科。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也是一门历史的发展着的科学。作为思维领域的科学,它的发展是随着人类思维的进步而前进的。只有当人类思维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有对思维本身的研究,才会有逻辑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因而逻辑和整个思维科学的发展紧密相关。

同时,逻辑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也是分不开的。所以,逻辑历史的发展和科学史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的研究对象是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逐步展开的。

而且,早期的逻辑学与哲学掺合在一块,没有严格的界限,因而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总是与哲学理论的发展、哲学思想的斗争联系在一起。即使就逻辑领域而言,各个时代特点不同,同一时代派系丛生。

逻辑史既研究逻辑科学发生发展的方向,也研究逻辑理论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

它注重历史上曾作出过贡献的逻辑家的思想,也不忽视与之相对立的思想家的逻辑主张。逻辑史的任务就在于对逻辑领域纷呈的学说给予鉴别,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总结人类文化史上的逻辑思想产生发展的规律。完整的逻辑史是全人类思想交流和科学认识相互影响的结果,它既包括古希腊的演绎逻辑(即亚里士多德的词项逻辑和斯多噶的命题逻辑)史,也包括古代中国的名辩逻辑史,还包括印度佛教哲学的因明逻辑史。

逻辑思维是随着人类思维的发展、沿着历史的线索向前的,故它也研究近代的归纳逻辑思想、辩证逻辑思想、数理逻辑思想、科学方法论的思想等等。同时,在人类思维发展史上,各个民族由于其文化渊源以及其他原因,会产生具有不同特点的逻辑思想。

某个民族的逻辑思想一经产生,就会对其他民族的思想或迟或早产生影响。

因而,作为逻辑史,也研究不同民族的逻辑思想相互渗透、交融、促进的影响及其意义。

只有充分研究不同时代各个民族的人类思维的逻辑形式,才能真正了解逻辑科学发生发展的规律性。而各个时代不同民族的人们,虽然其科学的发展情况不同,但他们的思维形式大致说来总具有一致性。

思维形式的全人类性是不可否认的,故他们在逻辑史上的地位是同等的。

逻辑史本身也是一门较古老的科学。在我国,晋代的鲁胜就曾深入研究了先秦逻辑思想,从其仅存的《墨辩注序》可窥测其研究状况。因而对中国逻辑史的研究,理论界公推鲁胜为鼻祖。而在其后,逻辑史研究的充分的发展则是近现代的事。在西方,第一部逻辑史着作是由16世纪的彼得鲁斯·累斯完成的。

其后,逻辑史家不断出现,其中普兰特尔、罗斯、伯亨斯基、肖尔兹、吴卡西维茨等更做了大量工作,为逻辑史研究作出了贡献。近几十年来,我国学者对逻辑史的研究较前有了很大突破。

在通史、断代史、专史方面出现了不少有分量的专着,其中对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已取得重大进展,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古典逻辑发生发展的辉煌历史,使“东方无逻辑”的论调成为公认的谬论。而且,我国学者通过对世界三大逻辑源流的比较研究,也取得一些重要的成果,为推动逻辑科学的研究、改进逻辑教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关于逻辑史的对象,目前理论界的看法不甚一致,其焦点在于逻辑史究竟应以哪些逻辑理论体系为对象,或说逻辑史的对象究竟是宽一点好、还是窄一点好,宽窄的限度又是什么?其一认为,逻辑史是逻辑科学的发展史,它应研究一切逻辑理论和思维的发展史,至少应包括有关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部分的逻辑理论发展史。其二认为,逻辑史的对象应该以形式逻辑所涉及的逻辑理论、思维形式和规律为基本内容,同时也要研究与形式逻辑直接有关的哲学认识论(如名实关系)以及某些具体的科学方法论问题(如治学方法),但不能把属于哲学史的对象作为逻辑史的对象来研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