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教育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670页(1604字)

又称“特殊教育学”。

研究生理上、心理上有特殊差异的儿童的教育特点及规律的学科。

“特殊儿童”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仅指盲、聋、哑、残、病弱、智力落后等身心有缺陷的儿童;广义则包括超常(天才)儿童、有品德缺陷问题的儿童和精神病的儿童。

特殊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施行缺陷儿童教育的机构有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矫形残废儿童学校和为语言障碍儿童设立的语言训练中心,为同题儿童设有工读学校。对少数超常儿童,从1978年起中国科技大学等校开办了“少年班”。

基于特殊教育所包括的范围的不同,特殊儿童教育学有:(1)儿童缺陷学。主要研究对由于视觉、听觉、语言有严重障碍,以及由于失常不能在普通学校学习的儿童,进行教学、培养和劳动训练的理论与方法。儿童缺陷学又可分为:聋哑教育学;盲人教育学;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语言矫正学。(2)广义特殊儿童教育学,除儿童缺陷学外,还有问题儿童教育学,即采取“挽救孩子,培育人才”的方针。以正面教育为主,思想教育、文化知识的学习同步进行,并辅之劳动教育,以挽救失足儿童;天才儿童教育学,目前在大多数国家里,智力天赋的观念仍然占有统治地位,对天才儿童教育的早期阶段,主要着眼于智力和学术发展上,并认为课程和教学上的差异是天才教育的关键所在,如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教学进度、教学内容的性质和种类。特殊儿童教育学虽然属于教育学的一门分支,但其涉及的领域却伸延及其他的相关学科。

如伦理学、社会病理学、医疗心理学、精神医学。它研究的目的不只是对特殊教育实践进行理论概括,而且是要在研究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与教育的规律,在说明特殊教育的实质、目的与任务的基础上,寻找出对每一种儿童进行专门教育的教学内容、方法、组织形式及实施的方案。作为一种学科体系,特殊儿童教育学还包括特殊教育理论、特殊教育制度、特殊儿童的心理及社会环境。

历史上第一所聋哑学校是列士贝(1712-1789)于1760年在巴黎创立的,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建立了一套手势语,并公开招收聋哑儿童实施教育。第一所盲童学校是霍维(1745-1822)于1785年在巴黎建成的,当时应用凸字教学。后来法国教师柏莱(1809-1852,盲人)发明点字制,使盲童教育发生变革。

智能不足儿童的教育也是从法国开始的,以伊塔医生1798年教育名叫亚费洪的野孩为最早。所着《关于一个野人的教育》(1801)一书曾盛行一时。

第一所专为肢体伤残儿童所设的学校于1899年在伦敦开办。为病弱儿童所设的露天学校于1904年首设于柏林。行为问题儿童的特殊教育是随20世纪初期儿童辅导中心运动的发展而存在的。特殊儿童教育的早期着作有:法国精神病医生塞甘的《智力异常儿童的教育、卫生和道德治疗》(1846)、美国教育家皮特(1794-1873)的《聋哑教育教程》(1844-1846)、苏联盲人教育家甘选尔(1864-1939)的《盲童的初期教育和教学》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殊儿童教育学获得很大的发展,建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中心,加强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国际矫正教育学会1935年成立于瑞士日内瓦。出版《心理治疗学报》、《精神与身体医学和矫正教育学》的期刊。

我国的传统文化,把“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一直奉为社会伦理道德。

1874年,北京开办了第一所盲童学校。

到1986年底,我国已有375所专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开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研究机构和学术组织主要有: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组、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会(1982年成立)。

。【阅读书目】:

《聋人手语概论》,傅逸亭等着,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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