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893页(646字)

研究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和审美规律的学科。

当代建筑美学的产生,与现代建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建筑规模的急剧扩大密不可分。从总体上看,建筑艺术仍然是一种实用与审美相结合的艺术。它一方面明显地受着物质技术水平的制约,受着实用功能的制约;另一方面,它的形式和风格的演变又受着人们精神生活,特别是社会审美意识的影响。

建筑美学主要研究下列内容:(1)建筑艺术的实用性、地域性、总效性、技术性、公共性的特征。

(2)建筑的艺术风格。风格是民族的特征,富有时代性。

各时代、各民族的建筑风格,凝聚着当时当地几乎全部意识形态的灵魂。(3)建筑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即形体、质地、色彩的三项组合安排。举凡面的比例(如“黄金分割”),体的尺度,透视的夸张与校正,色彩的谐调与互补,以及序列组合中的闭敞、对比、韵律、穿插等,都存在着一定的客观法则。关于建筑形式美的法则,有的学者认为包括10项: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布局中的序列、规则与不规则序列设计、性格、风格、建筑的色彩。

(4)鉴赏的素养。建筑只能正面表达一定的艺术气氛,要靠品鉴、思索、联想、悬念来加深对它的审美内容的认识。

建筑艺术的鉴赏,通常包含着鉴赏角度、鉴赏距离、鉴赏方法等三方面的内容。

【阅读书目】:

《建筑美学》,王振复着,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