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958页(1232字)

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系统地再现真实存在的文学历史的学科。

既是文艺学的一个部门,又是历史学科的一个分支。

文学史以文学的产生、发展、演变的状况以及文学发展经验和规律为研究对象。基本任务是;(1)揭示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政治、思想、伦理、宗教等各种社会因素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的发展、变化的作用和影响。(2)揭示各个历史时期文学发展过程中继承与革新的关系。

(3)通过对具体的文学现象(作家、作品、文学运动、文学思潮等)的分析,具体地评定各个历史时期出现的作家作品在文学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多年来,我国的文学史研究主要在两方面存在弊病:一是主要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相应地忽视了文学最基本的美学特性;二是存在着静止孤立地研究的形而上学倾向,人为地将思想性与艺术性、作品与潮流、创作与欣赏割裂开来。

目前在文学史的研究方法上,必须着重从美学的角度,运用系统论的方法进行研究。应将文学作为独立的审美系统来研究,将其从本质上同科学认识与伦理道德区分开来;应将文学形象作为有机的整体分析,而不应将其中的各个因素割裂开来;应注意政治、经济、哲学、宗教、文化艺术、风格习尚等;必须注意历史的研究与逻辑的研究相结合,进一步将史实提到理论的高度。

文学史研究在借鉴他人成果时,研究者要有自己的特殊审美体验,这样才能形成具有个性和特色的研究。

文学史的编写体例有纵横两种;或两者相互交错,先以时代划分,再依文体分类,这一体例在目前占主导地位。我国学者编着的文学史,多数为“通史”,也有以某一文体、某一时代为对象的专史、断代史。就体裁专史而言,有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陆侃如、冯沅君《中国史》;就断代史而言,有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胡国瑞《魏晋北朝文学史》。

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则既是断代史又是文体史。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则是部门史。此外,还有从特定角度研究文学史的专着,如周晓明的《中国现代电影文学史》;还有带史的性质的理论研究专着,如方孝岳的《中国散文概论》、张松如的《中国诗歌史论》。

文学史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叙述性文学史,即把文学发展历程当作实体性的知识来思考历史,它偏重于知识整理;另一种是解释性的文学史,即对文学发展历程进行“理性重组”,对其演变进行理论上的解释和说明,偏重于解释性的创造。今天所看到的,绝大部分是第一种文学史。第二类文学史的创始人,则是席勒,着有《论朴素的诗与感伤的诗》。

黑格尔的《美学》第2卷,也是一部解释性艺术史。文学和艺术的历史,在他们那里获得了富于历史感的表述。

这种写法的缺陷是,不象叙述性文学史那样容易给读者勾勒出文学史清晰的轮廓,而叙述性文学史,则往往由于缺乏“思想”而受到非议。

理想的文学史写法,应是叙述与解释的完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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