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1页(245字)
对不知名尸体的辨认。
属于一种公开调查的形式。目的是为了查明死者身份,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生前行踪与交往关系等。辨认前,应当进行尸表检验,并对头面部进行擦洗和整容。
如果利用照片进行辨认,最好拍成彩色照片,尸体皮肤有斑痕特征的,要加以放大,便于识别。
同时要详细询问辨认人所了解的死者体貌特征,离家的时间和原因,以及着装、随身携带物品和同路人等情况。如遇有腐烂尸体或碎尸等情况,可以通过修饰拼整等方法恢复生前面容,进行实体或拍成照片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