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408页(494字)

【生卒】:1611—1680

【介绍】:

清代戏曲家、小说家

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改名渔,初字笠鸿,后字笠翁,别号有笠道人、湖上笠翁、芥子园主人等。晚年自称湖宾顽叟。浙江兰溪人。科场不利,移家杭州,生活困窘,“卖赋以糊其口。”他的大部分小说、戏曲作品写于此时。

后迁居金陵(今南京),结交吴伟业、尤侗、王士祯、周亮工等,相互唱合;开设芥子园书铺,编刻书籍。又以家姬组成戏班,编剧,排演,周游各地。

李渔着述丰富,所作传奇有《奈河天》、《比目》、《蜃中楼》、《怜香伴》、《风筝误》、《慎鸾交》、《凰求凤》、《巧团圆》、《玉搔头》、《意中缘》10种,合称《笠翁十种曲》;所作文编为《笠翁一家言》;小说有《织绵回文传》、短篇小说集《十二楼》、《无声戏》;编辑《芥子园画谱初集》、《资治新书》等。

其传奇作品,几乎都是以喜剧或闹剧形式写才子佳人的恋爱故事,思想内容比较单薄,甚至格调不高。但在喜剧艺术的创造,情节、结构的技巧,戏曲语言的运用都有突出的创造。戏曲理论着作有《闲情偶寄》,是明、清戏曲论着的集大成之作,对戏曲艺术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上一篇:李愬 下一篇: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目录
分享到: